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30004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目前公司各项经营管理、业务及财务状况正常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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