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财证券身陷“为关联方谋利”嫌疑(转载)
财信网讯(记者 刘彬)不公平的关联交易因为可能会侵害交易对方、债权人、股东的合法利益,破坏市场公平交易的基础,一直是监管部门打击的对象,这一行为也一直被市场所诟病湘财证券。近日,有市场资深人士爆料,湘财证券近段时间频现涉嫌为关联方谋利的事。
涉嫌为大股东关联方变相融资
爆 料人告诉大众证券报与财信网记者,2014年5月14日,新湖中宝发布《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公告》,称近日接第一大股东新湖集团通知,将其持 有的本公司3.03亿股与湘财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4年5月8日,购回交易日是2016年5月6日湘财证券。相关质押登记手续已办理完 毕。
爆料人指出“从表面上看,新湖集团与湘财证券无任何关系,新湖集团以其持有的3.03亿股新湖中宝股票向湘财证券质押回购融资似乎也无可厚非湘财证券。但是如果你仔细研究湘财证券的股东构成情况你就能发现一些隐藏在背后的端倪。
记 者查阅新三板关于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下称说明书),说明书显示,湘财证券前10大股东中,第一大股东是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新 湖控股),持有湘财证券71.15%的股份;第三大股东为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湖中宝),持有湘财证券3.44%的股份湘财证券。新湖控股与新湖中宝的控 股股东均为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新湖集团),而新湖集团的实际控股人为黄伟和李萍(黄伟之妻子)。(下图见说明书19页)
湘财证券身陷“为关联方谋利”嫌疑
爆 料人指出“新湖集团”的实际控股人黄伟,利用控制新湖控股、新湖中宝合计持有的湘财证券74.59%股权,对湘财证券拥有绝对的话语权湘财证券。这笔股票质押回购 交易,依股权质押初始交易日5月6日新湖中宝的收盘价2.95元计算,新湖集团所质押的3.03亿股市值达8.93亿元,湘财证券有变相为公司大股东及其 关联方提供融资的嫌疑,这是证券法明令禁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三十条明确规定:“证券公司不得为其股东或者股东的关联人提供融资或者担保”正是因此,该爆料人提出他的质疑湘财证券。
爆 料人特别提醒记者,实际上在市场上,证券公司为大股东或关联方融资,也不是 “头一遭”了湘财证券。2013年5月31日,广东省证监局就给联讯证券开出监管函, 因联讯证券在向股东关联方海航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融资的行为,要求联讯证券停止违法行为,于2013年6月30日前予以改正,且达到以下要求:一、收回 你公司向股东关联方海航资本融出的2.05亿元自有资金;二完善股东会、董事会制度和关联交易、重大投资决策机制。
该知情人士表示,现如今,新湖集团直接用3.03亿股新湖中宝股权令湘财证券为其做股票质押回购融资,其行为着实让人震惊湘财证券。
“除了这个让人震惊,湘财证券还有更震惊的举动呢”爆料人让记者去看看“中泰深冷”的招股说明书湘财证券。
为中泰深冷保荐构成关联关系
杭州中泰深冷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泰深冷”)的招股说明书显示,中泰深冷的上市保荐机构为湘财证券湘财证券。
中 泰深冷招股书关于股东的构成显示,公司大股东之一新湖创投持有389.8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6.50%,新湖创投是新湖控股和黄伟共同 出资设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新湖控股的投资比例为99.00%湘财证券。新湖集团和新湖中宝,分别持有新湖控股52.00%和48.00%的股权,新湖集团又持 有新湖中宝68.95%的股份。黄伟持有新湖集团67.22%的股权,因此,黄伟也是新湖创投的实际控制人。
而新湖控股和新湖中宝合计持有湘财证券74.59%的股权,黄伟又是湘财证券的实际控制人湘财证券。
也就是说,中泰深冷的股东新湖创投,保荐机构湘财证券均为黄伟控制的公司,构成明显的关联关系湘财证券。爆料人提出“这种自己保荐自己模式会否存在的利益输送和不公平保荐?”(下图见中泰深冷招股说明书45页)
湘财证券身陷“为关联方谋利”嫌疑
关联交易风险高业内多回避
就湘财证券近段时间频现涉嫌为关联方谋利的事,记者发采访函到湘财证券,截至记者发稿为止,湘财证券一直没有做出回应湘财证券。
大 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又就此事,采访了中国民族证券南京西康路营业部总经理沈军,沈军告诉记者,“国外为了保证保荐的独立性,在制度上就有明确的规定,禁 止子公司保荐总公司,或总公司保荐子公司”湘财证券。沈军表示“关联公司保荐容易产生说不清、道不明的关联交易,风险很高,业内一般采用回避的办法。关联公司在幕 后策划策划可以,但像湘财证券的这些行为算是不明智的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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