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民生证券涉嫌诈骗受害者举报材料
尊敬的领导:
我们是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理财客户,现就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涉嫌诈骗和山西省证监局失职渎职行为公开举报,我们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民生证券。同时,也请相关部门对案件中的一些疑点给予我们答复。
民生证券太原营业部以民生证券设立投资基金为由,向周围群众进行宣传推广,承诺稳定回报民生证券。我们中的一部分人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太原营业部总经理许静签订了《基金委托理财协议》。还有另一部分人(许静的亲朋好友)由于路途远,不方便到太原签合同,全权委托许静和其父亲许万朝代为办理。2015年8月下旬,民生证券太原营业部以投资资金被冻结为由,违背合同约定,拒绝支付投资本息。部分投资人立即向民生证券公司北京总部进行投诉。8月23日晚,民生证券总部派工作人员来到太原处理此事,并通过与投资人协商,希望公司内部处理此事。因为难以达到投资人的要求,公司改称民生证券太原营业部的行为是总经理许静的个人行为。8月28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太原市经侦支队报案,称民生证券股份公司与投资人签订的投资协议涉嫌伪造。目前,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营业部总经理许静及其丈夫梁平、助理(副总)常克方已被太原经侦支队拘留。具不完全统计,受骗群众已达上千人,初步估计涉案金额达8亿多元人民币。
一、多项证据指向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参与实施诈骗
目前,从我们掌握的证据和了解的情况显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太原营业部的行为事先知情,而且参与了此事民生证券。
1、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承认公司发行过“新三板产品”民生证券。该产品的负责人正是与许静关系密切的民生证券经纪业务事业部副总裁辛胜利。民生证券总部向各营业部发布过相关信息。而且一些金额大的投资人还亲自去北京考察过此项业务,与总部负责人见过面,而且合同是从总部取回的。许静融回来的钱都通过各种途径进了辛胜利负责的项目的资金池,用于内部交易和做空股市,非法获利。如果仅仅是许静个人的诈骗行为,许静完全可以在融了那么多资金后逃之遥遥。如果没有暴利,许静不会让自己的亲生父母、兄弟姐妹帮其融资。如果没有公司或公司高管做后盾,许静绝对不会在明知是大罪的情况下私刻公章。民生证券虽然一再撇清关系,说资金没有进入其对公帐户,但不等于说公司没有通过其它途径使用过这些资金。证据显示,辛胜利和许静利用这些资金配合民生证券参与了一些内幕交易。由于国家加大对证券市场的监管力度,他们投入的资金无法退出,资金链断裂,导致东窗事发。
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没有在第一时间报案民生证券。
8月21日,就有客户前往北京反映过此事,公司明明知道许静作为证券从业人员从事股票交易等相关活动,却不停职调查民生证券。只是电话通知许静休假两周,处理好后继续工作。8月25日,又有一名客户委派律师前往北京总部反映此事,并向总部提供了《基金委托理财协议》,公司已经确认该协议造假,仍旧没有报案。25日晚,公司收到了客户发过去的假公章照片。26日,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调查组工作人员收到客户从许静妹妹许波处找到的假公章,并予以当场破坏。此时事实已经很清楚,可调查组仍承诺不会首先报案,还让大家统计损失,准备协商处理。同时。将许静及其助理(副总)常克方的办公室进行了查封。直至28日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才选择报警。公司给自己留出这么长的时间,就是为了转移或销毁资料。
3、报案前民生证券领导和许静进行长谈民生证券。
28日下午,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常务副总张德江和经纪业务事业部副总裁辛胜利与许静进行了长谈,并告诉许静让她一个人将此事扛下来民生证券。张德江、辛胜利和许静关系非常密切,二人经常来太原与许静见面。尤其是辛胜利,多次与许静一起与客户洽谈业务。出事前,许静还当的一些债权人的面,给其中一人打电话(请公安调取许静通话记录和短信),让提前结束某项业务,将资金退回。对方让许静做好客户工作,再等一段时间。出事后,两个人先行来到太原,与许静商量处理此事,当许静得知钱回不来后,组织一些债权人给两人施压。但二人顶不住压力报警后,许静对二人极度失望。被抓当时,许静对当时部分受害者曾说过:“我也是被逼的,我们公司太黑了,出事肯定把我推出去,你们要闹,不闹一分钱都拿不回来!”
4、公司不敢面对受害者,却四处托关系压制此事民生证券。
我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民生证券。民生证券太原营业部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应当由总公司承担;而且公司有义务制定严格的内控制度进行经营管理,以便有效地防止各个营业部违法行为的发生。如果营业部发生违法行为,经证监会调查发现公司未制定相应的内控制度,并且公司也不能证明其对该违法行为不知情,则仍应由公司承担行政责任。虽然民生证券总部派了20多人的工作组来处理此事,但从来没有与受害者进行过沟通,只是积极的撇清关系,并在其办公场所加装了摄像头,监控前来问询的受害者。还以每日六百元的费用,聘请了数十名保安。调查组工作人员四处活动,通过各种关系笼络太原经侦和媒体。一些新闻媒体采访后,该公司花钱四处找关系,不让媒体报到。一些有良知和责任感的新闻媒体不为所动,坚持报道。但调查组却授意保安阻止、推搡记者,而调查组成员却乘机逃走,至今没有一个人敢接受采访。如果民生证券和此事没有关系,完全可以面对媒体澄清事实,不用每天逃避。另外,公司高管还怂恿其员工、保安与受害者建立敌对情绪,不断激化矛盾。9月15日,民生证券总部高管用灭火器打伤受害者,并恶人先告状污蔑受害者打了民生证券工作人员。太原市平阳路派出所受理了此案件,民生证券对受害者依旧不理不问,甚至连医药费也没有支付。
二、证监会监管不力、失职渎职民生证券,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如果按民生证券所说的这是许静个人实施的诈骗犯罪民生证券。那么从案发后的多种情况表明,诈骗应该是从许静2008年8月进入民生证券就已开始,金额逐年增多,小到几十万元,多到几千万上亿,现在我们不禁要问:她的项目运作难道无人监管?还是有关人员只监不管呢?而且在过程中,许静居然能够通过层层审查,于2013年2月被任命为民生证券太原长风营业部负责人。
《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申请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的,应当由拟任职的证券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交证券公司的推荐意见、最近3年曾任职单位的鉴定意见、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民生证券。那么,许静在2013年当时是如何提交的申请,民生证券公司又是如何提供的推荐意见与鉴定意见,相关意见又是有谁审核签发的呢?针对民生证券公司提交的申请,证监会山西监管局又是如何审核通过的呢?导致这样的结果是不是可以反映出这个公司、甚至这个行业存在监管漏洞,相关人员存在严重渎职呢?那么谁有应该为此负责呢?事情发生后,山西省证监局对此事不理不睬,在受害者一再要求下,才匆匆介入。但令人寒心的是,证监会与民生证券狼狈为奸,共同想办法对付受害者。山西省证监局孙才仁及纪委书记等人,与辛胜利等人很早就熟悉,辛胜利等人来到太原第一件事就是拜会这两人,让帮他们疏通关系。山西证监局也知道自身失职渎职、罪责难逃,已将办公楼的山西省证监局的牌子撤掉。
我们每个人身后都承载着多个快要支离破碎的家庭,我们身旁还有等待养育的孩子,渴望被赡养的老人民生证券。我们恳请领导,为群众做主,严查山西省证监局的蛀虫,严惩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犯罪行为,赔偿受害人损失,清除这些祸害国家和人民的害群成马,维护国家的繁荣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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