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境内居民个人开立B股帐户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开户代理机构:
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了规范境内居民个人投资深圳证券交易所境内上市外资股(以下
简称B股)开户、交易等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维护B股市场的正常秩序,保护投资人的
合法权益深圳证券交易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管理局《
关于境内居民个人投资上市外资股有关问题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现将境内居民
个人开立B股帐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境内居民个人开立B股证券帐户可以在有资格从事本所B股交
易业务的证券营业部(以下简称“证券营业部”)深圳证券交易所,也可以在本所委托
的银行、证券登记机构代理开户点(以下简称“开户机构”)办理开户
,本所将在各大媒体公布开户网点的详细资料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境内居民个人申请开户须按下列程序办理: 1.在证券营
业部开立B股资金帐户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文件:
(1)本人居民身份证及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境内商业银行出具的进帐凭证
证券营业部对上述文件审核无误后深圳证券交易所,为境内居民个人开设B股资金
帐户,该帐户最低金额为等值1000美元深圳证券交易所。
2.在证券营业部或本所委托的开户机构开设B股证券帐户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下
列文件:
(1)居民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身份证明文件
(2)证券营业部出具的B股资金帐户证明
(3)《深圳B股证券帐户申请表》
3.证券营业部、开户机构应认真核验身份证件是否有效深圳证券交易所,B股资金
帐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B股证券帐户申请表》各项内容是否准
确、真实、完整深圳证券交易所。凡不符合规定者不得办理B股证券帐户。
三、证券营业部或开户机构将B股开户资料通过B股实时开户系统
或其它方式传送本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所确认无误后配发B股证券帐户号,由证券营
业部或开户机构签发B股证券帐户给投资者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境内居民个人遗失B股证券帐户深圳证券交易所,应到证券营业部、开户机构
办理挂失补办手续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或户口本、户口所在地
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遗失证明(贴本人照片并压盖公安机关公章)及
其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
五、境内居民个人进行B股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必须通过本所有资格从事B股交
易业务的会员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境内居民个人B股交易不得在境外B股证券经营机
构处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
境内居民个人与非居民之间不得进行B股协议转让深圳证券交易所,境内居民个人
所购B股不得向境外转托管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本所B股交易方式不作变化深圳证券交易所。
七、境内居民个人B股开户费用每户120港元深圳证券交易所。
八、本通知自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起实施深圳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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